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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乐M6 M6米乐缘起分别缘(五)——《瑜伽师地论》笔记(三四八)
接着讲受缘爱,佛经中有讲到,“无明为缘生爱”,由于自体的无明,对所缘的境界会产生种种的爱欲。“顺爱境界,亦得为缘”,在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若可意事、不可意事为所缘时,是名顺爱境界。由可意事顺和合爱,不可意事顺乖离爱,由是故说顺爱境界亦得为缘生爱。”
如果所缘的是可意事或不可意事,称为“顺爱境界”。如果是可意的事,可意的境界现前,能使自体产生随顺、和合的爱欲,想长久地拥有可意的境界。如果是不可意的事,就不会愿意和它在一起,想要远离它。可意事产生的是和合爱,不可意事产生的是乖离爱。既然能以“无明为缘生爱”,还能以“顺爱境界”为缘生爱,为什么在十二缘起中,只讲受缘爱呢?
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謂由受力領納現前苦樂異熟或境界時,若為樂受之所纏逼,便於彼相似境起和合愛,希求未來還受如是受故;若為苦受之所纏逼,便於彼相似境起乖離愛,希求未來不受如是受故。由是道理,經中唯說受為愛緣。”
爱的产生,是以受的力量为因。有了乐受、苦受、不苦不乐受之后,才能产生爱。“相似境”是指受的境界和爱的境界,是相似的。如果是乐受,是可意的境界,就会产生“求和合”的爱。想要得到它,长久的占有它,将来也还能拥有。如果是苦受,就会产生“求乖离”的爱。想要远离它,将来也不想拥有这种受。米乐M6 M6米乐因为“境相似”,而且受是爱生起的亲近因,所以只说爱以受为缘。
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於諸受中有八相別。謂受有幾種,誰是受集,誰是受滅,誰是受集趣行,誰是受滅趣行,誰是受愛味,誰是受過患,誰是受出離,是名諸受起盡等相。由愚癡力,於此不能如理觀察,是故不能如實了知;不了知故,於妙五欲染汙希求,是故不能制御其心。由是道理,經中亦說無明為緣生愛,然非近因,此不說之。”
无明产生的是没有了知的爱,对于能生起爱的受,也是“不如实知”。“诸受起尽等相”是指受有几种?谁是受集?谁知受灭?谁是受集趣行?谁是受灭趣行?谁是受爱味?谁是受过患?谁是受出离?无明对这些都不能真实的了知,也不能如理的观察,执着希求于妙五欲的享受,执着它是真实有的,不能降伏、制御生起的爱欲。虽然也是生起爱的因,但不是亲近的因,所以不说无明缘爱。
这里讲的境界和无明,都不是爱产生的近因。而且无明是一切烦恼的生起因,是通于一切烦恼的。在生起爱的亲近程度上,是不如受的。这并不是否定无明生起爱,米乐M6 M6米乐只是亲近的程度不如受。所以在缘起中,不说以境界和无明为缘,而说受缘爱。
“问:由随眠未断,顺彼诸法,取皆得生,何故此中但说爱为取缘?答:由希望生故,于追求时,能发随眠,及能引彼随顺法故。”
接着是讲爱缘取,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此中隨眠,謂欲貪隨眠及見隨眠。由欲貪隨眠未斷故,欲取得生;由見隨眠未斷故,見取、戒禁取、我語取得生。為得諸欲及為受用,乃至為欲隨說諸士夫相諸所為取,是名順彼諸法,由能隨順生欲貪故。”“随眠”是指烦恼种子,前面讲过随眠有七种,这里指的是欲贪随眠和见随眠。“取”有四种,欲取、见取、戒禁取、我语取。
当有随顺欲贪随眠和见随眠的因缘出现时,欲取、见取、戒禁取、我语取就会产生了。比如对五欲乐的受用,由于欲贪随眠没有断除,会产生欲取。或者对自己见解的执着,由于见随眠没有断除,就会产生见取、戒禁取、我语取。但在十二缘起中,为什么只说“爱为取缘”?而不说随眠为取缘呢?
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謂由愛相希望生故,於三界行染汙希求時,隨其所應,能發欲貪及見隨眠生現行纏,及能引導諸所為取隨順法故,由是故說愛為取緣。”
取的产生先是由于爱,对所爱的境界生起希望,生起希求心,想要得到,甚至得到更多。这样的希求心熏习了欲贪随眠和见随眠,熏习了烦恼的种子。随后种子现行了,也就是随眠现行了之后,米乐M6 M6米乐产生追求的行为,产生了欲取、见取、戒禁取、我语取。爱不但能熏习随眠,引发烦恼种子的现行,还能引发取的“随顺法”。所以在缘起中,只说爱缘取,而不说随眠为取缘。米乐M6 M6米乐